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江镇镇管学校校园网千兆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江镇镇管学校校园网千兆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05-079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8-74624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1:浦江二小校园网千兆升级改造 上戏附校校园网千兆升级改造 浦江二中校园网千兆升级改造 浦江三中校园网千兆升级改造,预算金额550.4068万元;包件2:浦航二中校园网千兆升级改造,预算金额137.6017万元注:1.各包件投标人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包件投标上限价(单个包件里分项的上限价也不得超过),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2.各包件报价包括招标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操作培训、售后服务等3.本项目共分2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服务商。合格投标人可以任选1个或者2个包件投标,评标将按包件序号逐个评审,为确保每包件的服务质量,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件,确定中标的投标人在后续包件的评审中,仍为有效标, 如包件2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包件1的中标人,则包件2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交付地址:闵行区浦江镇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7、采购预算金额:6880085.00元(国库资金:6880085.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08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1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彩色扫描)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3、“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彩色扫描)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盖公章彩色扫描)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08 17:00:00至2018-06-15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 06月15 日下午13:30~16: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1388号111室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包件,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2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楼9110会议室(入口在联航路1588号 可停车 地铁8号线联航路站2号口下后步行1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另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联航路1528号 | 地址:蒲汇塘路123号2F | |
邮编:201114 | 邮编:200030 | |
联系人:孙天清 | 联系人:翟飞飞 | |
电话:34796566 | 电话:64197311 | |
传真:34796566 | 传真:64641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