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科技报告收集编审与数据汇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中无不良记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技报告收集编审与数据汇交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07-14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524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要求完成上海市科委立项项目2018年的科技报告撰写咨询服务、收集整理、编审加工、信息共享和管理配合服务工作,完成约2000项左右科技报告编审加工。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使用方指定。
6、交付日期:21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国库资金:1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11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19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中具有相应业务范围;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11 09:00:00至2018-06-19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9日每个工作日09:00~11:00、13:00~16: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3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03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2)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无疑问函原件或疑问函原件。(3)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5)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涉及现场踏勘。2、答疑会: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5月21日上午9:30时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传真电话:64641857电子邮件发至1376995642@qq.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5月21日下午13:00时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4楼 | 地址: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 |
邮编:200235 | 邮编:200030 | |
联系人:方俊毅 | 联系人:黄贻锋 | |
电话:021-33383438 | 电话:13917393690 | |
传真:021-33383438 | 传真:64641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