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由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万发改审批【2018】9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万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0.0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万宁市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标段:对万城镇(白路坡洋、车头洋)、长丰镇(黄山洋)、和乐镇(高龙洋)、东澳镇(岛光下洋)、龙滚镇(新寨洋)6个项目区进行排水沟、灌渠、田间道路及附属建筑物等工程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标段:对万城镇(下埠洋)、长丰镇(马坡洋)、礼纪镇(竹林洋)、山根镇(横山村、横山洋)、大茂镇(高丁洋、红石洋)7个项目区进行排水沟、灌渠、田间道路及附属建筑物等工程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分 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 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 共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8-06 08:30:00 至2018-08-13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购买招标文件。
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综整治田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08-16 09:00:00 时。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8-27 08:30:00,地点(地址)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8-08-27 08: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保函方式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上发布。
7. 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www.ggzy.hi.gov.cn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www.ggzy.hi.gov.cn下载专区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万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银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万宁市万城镇人民中路 | 地址:海口市国贸玉沙路宝发胜意酒店9楼903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林先生 | 联系人:符先生 |
电话:0898-62234938 | 电话:0898-68500361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