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高新现代城一期项目经衡高新发【2018】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高新现代城二期项目经衡高新发【2018】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高新现代城一二期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区内
2.3项目内容:高新现代城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为78652㎡(折约117.9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00286㎡(具体以规划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审议意见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07610万元。高新现代城二期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0949.53㎡(折约46.42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22038.59㎡(具体以规划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审议意见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为8045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营销推广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其中:营销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营销策划报告,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运营方案、现场包装方案、整体宣传推广策略、销售策略、相关宣传资料以及和营销策划推广相关的全部工作等。
销售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办理本项目的销售许可所需要的全部手续、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现场管理、资料管理、销售相关的配套、售楼部迎宾服务、安保及卫生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以及和销售代理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地产销售;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名单或黑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挂网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首页截图和下载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营销主要人员要求:必须配备营销经理、策划经理各1名;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内,采用现金交纳的无效,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六、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请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七、开标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885771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4-8799383
招标代理: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二单元1303室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734-819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