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神鼎山镇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项目竞争性谈判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3 1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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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神鼎山镇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5月17日
补充内容:
本公告内容中“二、供应商资质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11”,补充附件11,如下:
附件11
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汨罗市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387408184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汨罗市罗城路与三小路交叉口腾驰网约车三楼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5873007696
供应商认为本修改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修改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