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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慧高速”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9 16:10:13    点击数:0

  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慧高速”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慧高速”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HZN2018-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富哲

项目联系电话:0756-28977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联系方式:陈康华0756-8642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富哲0756-2897761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慧高速”科技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1.73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八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0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止,每天(节假日照常上班)8:30-12:00,14:30-17:3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