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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市人民法院信息化软硬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1 15:54:35    点击数:0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东港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信息化软件的重立项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81001030)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
1东港市人民法院信息化软硬件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91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 有供应、安装、培训能力,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要求,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企业; 3. 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及充足的人员和设备。(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被授权本人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须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港市人民法院
地    址:东港市银河路26号
项目联系人:郎女士
联系电话:0415-2277637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0415-3113002
传    真:0415-3113005
开 户 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    号:01171500000011
邮箱地址: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