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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高院信息中心建设项目采购(GXZC2018-G1-20572-GTZB)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31 15:46:31    点击数: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09210035)批准,拟对广西高院信息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高院信息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8-G1-20572-GT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226.66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一、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1

信息发布系统主屏

1

2

视频处理器

1

3

信息发布系统平台

1

4

收发盒

6

5

配电柜

1

6

主屏支架,基台及装饰包边

1

7

LED单色横幅

1

二、音视频系统

1

恒定覆盖音柱

2

2

功放

1

3

功放

1

4

调音台

1

5

音频矩阵

2

6

反馈抑制器

1

7

矩阵混音器

8

8

鹅颈会议话筒

10

9

无线会议系统

2

10

电源时序器

2

11

机柜

3

12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13

网络型中控主机

1

14

高清混合矩阵

1

三、综合布线

1

防静电地板铺设工程

35

2

电源线

50

3

电源线

126

4

网线

16

5

音频线

1400

6

电话线

50

7

地插座1

53

8

地插座2

11

9

辅材

1

10

HDMI线

568

11

SDI线

240

12

线槽

160

13

地板开槽

80

14

机房操作台

1

15

椅子

4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7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2018年11月1日起为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C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售标书处。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账户)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蓝慧琼     电话:0771-2023927

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0101012090615711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确保到账。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22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厅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三、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

十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1-5788133;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海、杨旭光;联系电话:0771-2023537;传真:0771-2023672;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楼。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4、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1-5559142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