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山西省政府采购系统自动备案,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运维保障项目
2.2 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22420102
2.3项目内容:1、监测服务2、巡检服务3、保障服务4、技术支持服务
5、分级保护检测服务;6、备件服务7、服务维护
2.4服务期限:三年
2.5实施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2.6项目范围: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运维保障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采购预算价:169.07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运行维护)乙级及以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ycggfw.gov.cn)注册入库,凭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此项目须供应商类型主体库,支付文件费后,自行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4.2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 10 月25 日8 时00分起至2018年10月31日18 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地点)为2018年11月16日08 时30分。
5.2 各投标人须通过运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且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任选一家银行进行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 年11月 15 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叁仟元整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22420102 )。
6.4交纳账户信息:本次采购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交纳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包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② 行号:102181003539
③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营业部
④ 行号:305181081010
⑤ 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⑥ 行号:31318100002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3589号
邮 编:0443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219620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条山街怡世名邸1号楼2单元1503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935958777
电子邮件:8149392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