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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实施和系统开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3 14:37:12    点击数:0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实施和系统开发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实施和系统开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TC-1887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马晓晴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1-466/176114999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10-883703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薇、马晓晴010-88354431-466/1761149996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税务总局、人社部制定的社会保险费划转工作方案,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基础,优化形成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标准版),由我局进行该系统的上线实施推广,同时结合北京市实际,满足北京市社保费地方政策,在标准版系统的基础上开发本地特色软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未进入相关黑名单或未有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内,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且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需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4:23 至 2018年10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招标业务十一部)项目经理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以下报名文件各1份,未递交报名文件或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招标集团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