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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资兴市鲤鱼江幼儿园搬迁后续配套项目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8 16:07:39    点击数:0

  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资兴市鲤鱼江幼儿园搬迁后续配套项目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资兴市鲤鱼江幼儿园搬迁后续配套项目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HNJX2018-GP-0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臣

项目联系电话:0735-22335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阳安东路

联系方式:谷丽0735-33352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臣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燕泉路35号鑫沙苑A2栋2单元2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资兴市鲤鱼江幼儿园搬迁后续配套项目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包括系统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仓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质保服务等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等。(整体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 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五证合一”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1.3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4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要求其委托代理人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其在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两个查询网站截止时间不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1.7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