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汕尾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潮惠高速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1809-09601-0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惠高速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23,850.6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下载附件招标文件,详见文件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以上资格证书或备案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4、具备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包含叁级);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以上资格证书或备案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
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26日 至 2018年09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11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11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武彬 | 联系电话:0660-382696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伟宣 | 联系电话:0660-336616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
联系人:张武彬 | 联系电话:0660-3826961 |
传真:0660-3826961 | 邮编:516600 |
(三)采购人:汕尾市公安局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区红海中路 |
联系人:朱伟宣 | 联系电话:0660-3366165 |
传真:0660-3366165 | 邮编:51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