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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安全网关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7 15:53:59    点击数:0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安全网关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安全网关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FJJX2018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57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


 

地址:福州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易警官0591-870937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水连0591-8755570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安全网关系统集成

系统

集成

公用

1套

提供≥2个千兆电口;支持SSL VPN功能,支持≥300个SSL VPN用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

0591-87093738

福州华林路12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效期内);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提供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3)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转账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1873627286@qq.com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帐  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