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搬迁项目学员宿舍家具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搬迁项目学员宿舍家具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8]010132
委托代理编号:HNJK2018-037
2、采购内容:学员宿舍家具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3、采购项目预算: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 | 备注 |
1 | 3连体双层床(含床板) | 套 | 200 | 5400 | 1080000.00 | 其中:床架4980元/套,床板420元(70元/张*6)。 |
2 | 单人床(含床底储物柜和床板) | 张 | 120 | 950 | 114000.00 | 其中:床架885元/张,床板65元/张。 |
3 | 宿舍储物柜 | 个 | 100 | 2100 | 210000.00 | 十二门柜 |
合计 | 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23 日起至2018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分到11:00时,下午3:00时到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山水华庭3栋115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资质原件初审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人民币 4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8年 9 月 14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6073408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山水华庭3栋115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34-8168810
电子邮箱:1053794228@qq.com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静 电话: 0734-886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