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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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规编制等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3 16:18:47    点击数:0
  • 1、项目名称:兴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规编制等技术服务  

  • 2、项目编号:WHC18253  

  • 3、项目序列号:WHC18253  

  • 4、项目联系人:聂慧  

  • 5、项目联系电话:0859-3127868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300,000元

    • (4)最高限价:1,30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15天内完成规划文本成果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兴义市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5)、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新系统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温馨提示:新系统采纳的都是随机码保证金方式,随机码获取:投标单位报名每个标段成功后都会生成一个随机码。汇款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对应标段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入账时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密匙),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8-24 09:00:00至2018-09-12 11: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xnzjyzx.cn/qxntpbidder)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qxntpbidder,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须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9-13 09: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9-13 09:10:00

  •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5,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8-24 09:00:00至2018-09-13 09:1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支票或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 帐  号:38110121050000091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

    •   联系地址:兴义市坪东街道坪东西路36号

    •   项目联系人: 袁泉

    •   联系电话: 15186425480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 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须提供以下全部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1)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上一年度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财务报表(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3)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4)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中小企业证明函》(须盖有行政主管部门鲜章)、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盖投标单位鲜章)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兴义市桔山大道祥瑞大厦11楼1101室

    •   项目联系人: 聂慧

    •   联系电话: 0859-3127868


  • 附件: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