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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智能安防建设项目安装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1 16:21:13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上海石化智能安防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上海石化智能安防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海石化发【2018】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上海石化智能安防建设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石化智能安防建设项目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上海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上海石化现有技防设施进行改建和扩建,包括增加出入口管控力度,在26个重要出入口和重要区域增加“微卡口”系统;提高视频监控智能化程度,在生产封闭区内23个主干道路交叉口、58个二级单位门口和2个职工停车场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改建综合指挥室,将行政事务中心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改建为综合指挥室,指挥室需具备指挥决策、指挥调度、综合研判三个功能区域,建设LED小间距屏幕显示系统、存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音响系统、门禁系统、升级监控平台、综合布线、基础装修等


2.4建设投资:2628万元。


2.5计划工期:45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实际交工日期以发包人签署的工程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上海石化智慧安防建设涉及“微卡口”建设、模拟视频监控高清化改造、  综合指挥室建设等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5年1月以来有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智能安防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1月以来有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智能安防类似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2015年1月以来有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智能安防类似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5年1月以来有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智能安防类似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8月21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27日16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8年9月11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 9  11  9  00 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1号楼附楼5091室)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9号;


邮编:200540;


联系人:刘巍巍;


电话:(021)57941941 转 22767;


电子邮箱:lww072@sina.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22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010-69166439(8:30至16:30);


传真:010-69196652


电子邮箱:lizq01.ys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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