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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综治中心一标段)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0 11:28:22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西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综治中心一标段)已由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红政办发【2018】30号红河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红综办【201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泸西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泸西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综治中心一标段)               

2.2项目编号:HHZB20180399-1

2.3采购内容及建设方式:采购内容包含数据中心、综治中心、人脸识别系统及涉密内容等的建设和运维。(本项目须提供样品,样品参数及要求详见样品参数清单)

建设方式分为三期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2.4采购预算:约46699993.40元

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含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7计划工期:该项目分为三期建设,一期建设2018年12月1日前完工,二期建设2019年3月31日前完工,三期建设2020年3月31日前完工。

2.8质量要求:采购内容须满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35114-201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00-2016)等标准体系的要求,并能与上级公安部门无缝对接。

2.9质保期:数据中心、综治中心、人脸识别系统所采购设备质量保修期不低于3年,运营维护期不低于5年。

3.0工程款支付方式:每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该期工程款分为5年均等付清,即每年支付数额=该期工程款/5+该期工程款*6-付款年限)/5*该项目资金占用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生产或者经营销售范围符合采购商品

3.4  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

3.5  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17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投标人应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  

3.8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集成能力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称,组织管理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含2个),须附业绩合同;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1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系统内报名后,须在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1:30,14:00-17:30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到泸西县阿庐文化广场百虎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方向)50米处(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1楼大厅)或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9:00

6.2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泸西县阿庐文化广场百虎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方向)50米处(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西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文秀路         地      址:泸西县烟草小区A1幢一楼商铺

联  系  人:王蒲家                  联  系  人:谭力文

电      话:13508737976              电       话:15987782227

邮      箱:13508737976@139.com       邮       箱:3487171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