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HNWY-201806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政府采购编号:/
1.3、委托代理编号:HNWY-2018066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预算:6,650,000.00元
1.6、项目信息: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预算(元) | 服务周期 | 招标代理费限价(元) |
1 | 医疗设备维保 | 6,650,000.00 | 5年 | 54,425.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在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息为准)。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每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
3.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3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2018年7月24日 0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09:00时。
4.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
4.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0 5620 5966 6666-1354
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5.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
5.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株洲市株洲县南洲镇南洲大道与04号公路交汇处
联系人:吴飞平 电话:0731-276278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5楼
联系人:王腾遥、熊伟、周杰 电话:0731-847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