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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乐市公安局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0 14:59:29    点击数:0

 

采购人名称:新乐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长寿西路164号
采购人联系人:赵主任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8599717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苑小区1-73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1-85860497代理机构联系人:曹迪迪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60497
项目联系人:曹迪迪联系方式:18903398764
传真电话:0311-85860497
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1
公告名称:新乐市公安局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300000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1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①本次采购涉案财物数据采集平台能够与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涉案财物系统、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无缝对接;②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软件与河北省执法六必录系统、执法办案系统数据互通连接声明函。3、报名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④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软件与河北省执法六必录系统、执法办案系统数据互通连接声明函;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无须再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截止时间前需要注册成功。)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6/20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2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文件售价:500
获取文件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自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8 15:00
开标时间:2018/06/28 15:00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采购备案编号:XLZC2018-102。 备注: 首次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人,需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ts.hebpr.cn),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验证受理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 *为保证涉案财物数据采集平台系统可以与省厅执法办案系统、执法六必录系统无缝对接,甲方有权利要求中标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对接,全部对接后才能执行合同流程,如发现虚假应标的行为将予以废标处理并保留对中标方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