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公安局武邑县武警中队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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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5 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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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武邑县武警中队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系统项目编号:Z131100180589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2018063120020024
采购人名称:武邑县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武邑县建设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窦爱华 0318-5727969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武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邑县城宁武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文升 0318-5736101 |
采购内容:武邑县武警中队信息化系统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实施地点:武邑县看守所 |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投标保证金证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2017年-2018年度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2017年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交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不做要求); 5、信用查询证明资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时间截至开标前3天即可);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7、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所投系统设备须能直接并入衡水市武警支队系统; 8、勘踏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开标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投标无效。 2.参与项目的投标人都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由甲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8年6月25日上午:9时, 过期不候。地点:武邑县看守所,联系人:窦爱华 联系电话 :0318-5727969,投标时需提供现甲方出具的现堪证明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5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30 |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30 |
开标地点: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武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30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
备注:投标单位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先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http://hsggzy.hengshui.gov.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