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18-2019年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入围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8-2019年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入围供应商
标书编号:JSZC-G2018-1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满足江苏省省级基础测绘及其它资金来源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顺利完成,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批资质具备、质量可靠、服务优良的入围供应商,与我院共同完成2018-2019年相关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工作。
1、本次主要针对2018-2019年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入围供应商进行招标,标的物为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2、项目类型、分包名称及入围供应商数详见表1:
表1:本项目具体分包情况一览表
分包号 | 项目类型 | 分包具体工作内容 | 入围供应商数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城市测量类 | 大比例地形图测图、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等 | 15 | 2000 |
2 | 航空摄影类 | 一般航摄、倾斜航摄、无人飞行器航摄 | 5 | 4000 |
3 | 基础测绘类 | 测绘基准改造及数据处理、航测遥感数据加工处理、地理国情监测等 | 10 | 6000 |
4 | 科技研发类 | 系统开发、三维建模、科技研究合作、测绘技术服务等 | 5 | 2000 |
3、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分包投标,但不得超过两个分包,否则为无效投标人。
三、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分包需要具备的测绘资质或其他资格具体要求如表2:
表2:投标人需具备的相关测绘资质或其他资格
分包号 | 项目类型 | 分包具体工作内容 | 需具备的相关测绘资质或其他资格 |
1 | 城市测量类 | 大比例地形图测图、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等 | (必须具备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1、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 2、摄影测量与遥感; 3、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地图编制; 5、不动产测绘; |
2 | 航空摄影类 | 一般航摄、倾斜航摄、无人飞行器航摄 | (必须具备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测绘航空摄影:一般航摄、无人飞行器航摄、倾斜航摄; |
3 | 基础测绘类 | 测绘基准改造及数据处理、航测遥感数据加工处理、地理国情监测、水下地形等 | (必须具备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1、大地测量; 2、摄影测量与遥感; 3、海洋测绘:水深测量; |
4 | 科技研发类 | 系统开发、三维建模、科技研究合作、测绘技术服务等 | (必须具备乙级以上测绘资质或第2点要求) 1、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软件开发; 2、具备地理信息科学本科或测绘工程本科的科研院校或地图学和地理信息系统硕士点的科研院校。 |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分包号: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4。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8:3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文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19
采购人: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采购人联系人:邹学忠、赵建崇
采购人联系电话:025-83757115、025-83757127
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5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投两个分包的投标人,每个分包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分包1: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分包2: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分包3: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分包4: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代缴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见附件“保证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