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3 11:17:56    点击数:0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HB2018054670060006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000181107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路1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靳秀英电话:0311-8780055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制作人:李倩电话:0311-66635036
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监理   预算金额:19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数据共享与发布系统   预算金额:223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数据库建设及等保测评   预算金额:110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数据采集汇集系统   预算金额:146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协同办公平台升级   预算金额:84.2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6月15日至2018年06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00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0
踏勘:
    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数据共享与发布系统  踏勘时间:2018.06.25 15:00至2018.06.25 17:00   踏勘地点: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418房间
    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数据库建设及等保测评  踏勘时间:2018.06.25 15:00至2018.06.12 17:00   踏勘地点: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418房间
    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数据采集汇集系统  踏勘时间:2018.06.25 15:00至2018.06.25 17:00   踏勘地点: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418房间
    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协同办公平台升级  踏勘时间:2018.06.25 15:00至2018.06.25 17:00   踏勘地点: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418房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0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