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城区第四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8】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邵东县城区第四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东县城区第四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位于邵东县城区第四初级中学校园内;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4510.3㎡。计划总投资约1423万元;
2.4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工期要求:总计150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1设计人员最低配备为:设计负责人1人,各设计专业负责人(专业包括建筑、电气、给排水,每个专业配备不少于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2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进行投标,造价专业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由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即可);
3.4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各设计专业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6.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主体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企业近五年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承包业绩(完成过一个投资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与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施工单位业绩: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设计单位业绩:按合同协议签订时间计算,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交合同协议书原件)。
3.8按照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如若中标,应在邵东县成立分公司(或项目部),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接受我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名义申报纳税。
4.评标办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账户由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在系统中获取随机的保证金账户子账号(投标人一定要记住子账号及相应的密码)。注:(1)转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邵东县城区第四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邵东县城区第四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07月11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转入指定的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6.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从2018年06月07日~2018年06月11日17:00止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zb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按时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zbb/)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07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派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zbb/)网上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2 本招标项目禁止挂靠、转让和出借企业施工资质、禁止围标串标。
10.3 因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情况特殊,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自行前往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工程业绩、网上报名成功依据、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并提供(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查询网站及密码(拟任人员在投标时不能更换),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加盖公章,在2018年06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邵东县城区第四初级中学办理踏勘证明,方可参与投标,逾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邵东县城区第四初级中学
联系人:宁先生电 话:139759234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东县永兴南路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7025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