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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公开招标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5 17:25:43    点击数:0

 

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市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娄底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智慧停车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中心城区智能化公共停车项目智慧停车系统

2、政府采购编号娄财(采计)[2019]0175

3、采购代理编号:HNTHZB-201904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购项目最高限价

1

智能化公共停车智慧停车系统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

2498.46

2498.46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24日上午09:30时止(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娄底市政府东侧)。

3、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24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娄底市政府东侧)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称:娄底市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娄底市建设局6楼

联系人:刘暾晴

电话:18673801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道睿士国际大酒店11楼

联系人:龙惠中

 话:13037386966

九、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管部门名称:娄底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8-8282034

地址:娄底市财政局2号楼2层

十、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整(¥500000.00)

2、交纳时间:2019年12月2317:00时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保证金子账号

4、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1供应商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公告右上方点击“获取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获取本项目(标段)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标段)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供应商可在办结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保证金。

4.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5供应商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供应商未及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供应商已经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了采购代理机构的,其保证金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