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珲春市林业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项目监控中心升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3 16:47:47    点击数:0

 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珲春市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项目监控中心升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项目监控中心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GY-2019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207107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珲春市林业局


地址:珲春市新安路50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136207107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路建 0431-8166878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项目监控中心升级采购项目已由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珲春市林业局,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JLGY-2019053;

二、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项目监控中心升级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12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项目监控中心升级,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生物多样性分析系统

1

2

林业有害生物影响分析系统

1

3

三维可视化综合管理系统

1

4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管系统

1

 

注: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地    点:珲春市林业局办公楼;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2018年5月-2019年5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2018年5月-2019年5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2018年5月-2019年5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5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2号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合法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递交时间:2019年06月24日14时00分前递交以到帐为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

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14249420016。

联系电话:0433-7559927。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项目名称(简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单位须将转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林业局

地  址:珲春市新安路509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62071077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人:路建

电  话:0431-81668785

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06月0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