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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航站楼餐饮公司及安全检查站监控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0 15:26:25    点击数:0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T2航站楼餐饮公司及安全检查站监控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T2航站楼餐饮公司及安全检查站监控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Y1904G052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金玲

项目联系电话:13359848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邱学敏400699878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金玲13359848733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2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规模:2.1项目名称:T2航站楼餐饮公司及安全检查站监控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太平国际机场 2.3项目概况:根据餐饮公司和安全检查站对工作现场监控的需求,经现场确认需要安装摄像机的点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购置安装监控摄像头、存储等设备。(1)本次餐饮公司所辖店铺10家,根据店铺内的收银台数量增加监控摄像机31台;(2)本次安全检查站增加监控摄像机12台;(3)根据MH7003-2017规范,增加43台摄像机的存储设备,保证存储时间90天;(4)根据安装摄像机的位置增加综合布线及配套设施设备;(5)本项目采购的设备需要接入机场现有的监控系统平台,机场现有监控系统平台厂商为宇视科技,投标人需提供平稳对接方案。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T2航站楼餐饮公司及安全检查站监控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05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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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zb.com)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