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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城区安装行人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监控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0 15:18:14    点击数:0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现对萧县城区安装行人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监控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XXCG2019601

1.2项目名称:萧县城区安装行人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监控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1.3采购人: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1.4项目地点:(一)行人闯红灯设备地点:1、淮海路与中山路交叉口(商贸城路口); 2、交通路与龙山路交叉口(涵洞桥路口);3、行政大道与龙凤大道交叉口(安粮路口)。(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设备地点:1、中山北路中医院路口;2、龙山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左岸花园路口);3、交通西路马云桥路口

1.5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1.6项目数量:1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项目内容及预算:项目预算200万元,本项目拟在萧县城区安装3套行人闯红灯自动监控报警系统和3套非灯控路口机动车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检测系统,具体规格、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1.9最高限价:200万元

1.10标段(包别)划分:共一个包段

1.10核心产品:其中行人闯红灯抓拍监控设施为“一体化行人检测单元”、“终端服务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监控设施为“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

1.1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1.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1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15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

2.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手持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注: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法人身份证明应附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2.3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点击网上确认报名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对该包别进行网上报名。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即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自负。

2.6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除非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5 月  27日 17  时30分。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www.szggzyjy.c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网址:www.szggzyjy.cn),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30000.00元整。请于20196  11    1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基本(不含结算卡)以电汇或银行转方式汇入(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天内保持有效。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188748937733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96   11  10 时。

5.2开标地点: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法

8.1采购人: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宿州市萧县311国道(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吴队长 电话:0557-5037520

8.2采购代理机构: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萧县龙霄公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7-5068086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萧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0557-5011598 

十、其他事项说明

10.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0.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自行办理CA锁和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方式:0557-3030327,地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0557-3030326)。

10.3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

10.4本项目需同时递交含有投标文件的U盘与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不加密一份(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体密封标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9.3条。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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