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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3 15:59:43    点击数: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的委托;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名称: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CG2019-YYZB-003号

2项目采购内容:1)基础综合布线系统,2)中心机房系统,3)基础网络支撑设备系统,4)视频监控系统,5)多功能会议系统,6)视频会议系统,7)排队叫号及大屏显示系统,8)业务技术用房正门门禁、考勤系统,9)食堂消费系统,10)业务技术用房出入口智能伸缩门系统,11)服务大厅及会议室装饰装璜,12)会议室及服务大厅办公桌椅,13)办公楼正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等子项目,涉及上述各子项目的系统、设备、器材、配套辅助材料的采购和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综合布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试运行,使用技术培训,项目检验验收,售后服务、维护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2.1 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计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工作。

2.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8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提供有效的2018年财务报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相关事项,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的服务能力;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

3.5所投全部产品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投标人若有幸成交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供货时提供原厂供货确认函,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功能、性能、配置以产品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交货核验时);

3.6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和分包,为保证项目不被转包和分包,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建设团队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不接受进口产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9投标人注册地点在保山市以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需提供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注册证明和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本项目售后服务不接受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本地化服务的形式实现。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3日至201905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劳务合同原件(法人除外)、报名人社保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法人除外)、2018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机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网上可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备档)。

5、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0604日14:30~15:00。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0604日15: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190604日15:00。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施甸县县城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5-8125088

地    址: 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

邮政编码:678200

 

 

本招标(采购)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5月13日08时30分至2019年5月20日17时30分前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于2019年5月13日08时30分至2019年5月20日17时30分前,在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东段南侧(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进行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