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9 16:33:07    点击数:0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地址:徐州市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

3.联系方法:0516-80800810

4.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电话:0516-808008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

3.联系方法:0516-83869537

4.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剑飞? ? ?电话:0516-83869537

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ZJ030

四、采购项目

1.名称:行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监控系统)

2.数量:一项。

3.采购需求:行政大楼作为机关业务管理的主体中心,集办公区域、大楼周界、监控中心、医院食堂于一体。考虑到机关大楼的特殊性及安全性,目前机关大楼在新项目建设上普遍采用高清智能监控方案,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是模拟系统,已无法满足现行需求。针对行政大楼安防监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大屏显示系统等多个子系统,需实现高清智能监控的融合,提高安防智能化管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标段一424.23041万元人民币;标段二337.356819万元人民币;标段三270.390086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九、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30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30

3.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6月6日北京时间09: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4.投标文件接收人:张迪?

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六、现场考察要求

1.组织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2.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10:00。

3.地点:徐州市昆仑大道1号,签到地点行政中心一期北大门西侧,集中地点在徐州市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会议中心102会议室。

4.联系人:梁剑飞/冯旭

5.联系电话:0516-83869537

6.现场考察内容:项目实施现场情况。

7.相关要求:

(1)投标人自备相关工具用具。

(2)投标人自行测算。

(3)请按时参加,不接受迟到的投标人现场考察。

(4)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签到。

(5)必须携带《现场考察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必须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7)必须携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原件。

8.因项目实施是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现场考察的投标人投标。是否参加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答疑会、勘察施工现场、现场考察记录反馈表》为准。

说明:本条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