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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林芝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期)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15:40:14    点击数: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林芝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期)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林芝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期)二标段

项目编号:HC-LZZB-20190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143852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方式:燕先生13659596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18143852266

代理机构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新区幸福小区F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C-LZZB-2019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期)二标段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发改基建【2019】92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64%、国家资金3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 建

2.2 建设规模:内容包括1市6县(巴宜区与市级平台共享)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及其配套设施、公安综合图像信息应用平台及配套设施(含视频图像解析系统和公共安全视频专网运维系统);市县共计1200路视频云储存系统;1市7县(区)综合分平台及其配套设施(含54个乡镇及街道办的综治视频联网系统);社会面监控资源接入平台;200个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摄像机和安全系统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边界安全建设;并改造公安数据中心260平方米、市级综治中心102平方米、市级数据中心50平方米、巴宜区综治中心99平方米、米林县综治中心61平方米、朗县 综治中心77平方米、波密县综治中心44平方米、察隅县综治中心60平方米、墨脱县综治中心30平方米、工布江达县综治中心49平方米及监控建设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一标段为设备购置、系统集成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部分。二标段为监理部分。

监理范围: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集成安装、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36%、地方财政64%;已落实;

2.5 建设地点:林芝市、巴宜区、米林县、朗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工布江达县;

2.6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乙级)及通信工程监理建设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承诺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与本招标项目符合的合法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3.6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7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8投标人须提供上近半年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其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6日至2019510日,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3: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近六个月社保原始缴费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

(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资质证书;

(4)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5)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7)公司类似业绩;

(8)提供公告其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9)非西藏地区注册的供应商或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5

2709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新区幸福小区F区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814385226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5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乙级)及通信工程监理建设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承诺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与本招标项目符合的合法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3.6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7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8投标人须提供上近半年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其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0:00 至 2019年05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芝市巴宜区新区幸福小区F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