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天津市水环境监控系统运维项目(海河以东河道、泵站及污水厂) (项目编号:SYZXZC-2019-014)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委托,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水环境监控系统运维项目(海河以东河道、泵站及污水厂)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水环境监控系统运维项目(海河以东河道、泵站及污水厂)
2.项目编号:SYZXZC-2019-01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对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已建成的30座水质在线监测基站(海河以东河道、泵站及污水厂)进行为期一年的运营维护服务,包括对水质在线监测基站的所有分析仪器进行维护、维修、核心部件的更换服务,备品备件的更换,分析仪器所需试剂的提供及更换,日常巡检,分析仪器校准,故障处理,突发性应急处置等相关服务。运维服务要保证基站的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条件达标,设备运转正常,检测准确,监测数据的传输率、有效率均在95%以上。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是 | 570 | 570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三、项目预算
57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4-16 到 2019-04-2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楼41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7 09:00
2.开标时间: 2019-05-07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楼大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长虹
2.联系方式:022-2370872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1307226888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70872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水环境监控系统运维项目(海河以东河道、泵站及污水厂)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