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芝市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林芝市一小、市实验学校、朗县教体局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林芝市一小、市实验学校、朗县教体局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ZZB-XZJZ-LZ190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项目联系电话:187832324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芝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林芝市
联系方式:0894-58226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强18783232437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林芝市一小、市实验学校、朗县教体局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林芝市一小、市实验学校、朗县教体局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XZZB-XZJZ-LZ190008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650000元 |
采购内容 | 计算机网络教室设备的采购,包括运输、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 |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
交货地点 | 林芝市市内3间、朗县县城1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1、公告期限: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2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公告期限内的上午9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工布老街交通执法小区A幢二单元701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渝西大酒店二楼会议室(林芝市八一镇广福大道55号);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成立之后每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提供近12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注:现场报名时,上述所涉及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同时刻制电子光盘一份。
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0894-5822697
代理机构: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83232437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9:30 至 2019年04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工布老街交通执法小区A幢二单元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渝西大酒店二楼会议室(林芝市八一镇广福大道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成立之后每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提供近12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注:现场报名时,上述所涉及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同时刻制电子光盘一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