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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交通信号监控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1 15:47:59    点击数: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交通信号监控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交通信号监控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内,由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公安交通指挥管理平台系统、交通信号灯、抓拍单元、交通技术监控及其配套的基础、杆件、管井、线缆、附件等设施。其中包括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5台、300万卡口抓拍单元20个、LCD拼接屏6块、信号灯72个等(详见后附明细表、交通路口详见明细)完成日常信号灯维修、养护、技术支持,负责各路口设备的定期维护、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及交通卡口监控指挥中心进行24小时监察,记录等相关工作(本项目运营服务单位需对5个交通路口及监控指挥中心的网络专线进行购买服务,路口运行速度不低于20M,指挥中心运行速度不低于50M)。(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文件)

2.3服务要求:维修时间为全年365天,保证全天24小时不间断响应维修,每次维修由交警支队相关部门确定并签字,无指派人员签字的视为无效,不予支付维护费。 (每次维修需更换备件(以单件为基准计算),备件标准贰仟元以下设备由运营维护服务单位承担,大于贰仟元以上设备更换备件费用由业主承担。)

2.4投资总额:约为49.10万元。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第一年不含设备维修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最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近年内(2016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相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⑧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公告期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11日至20190315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标书发售时间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近年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040313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王刚

电    话:0431-8197876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90311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近年内(2016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相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⑧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公告期内。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08:00 至 2019年03月1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近年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