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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2019建设项目-机关及驻外所队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6 11:09:09    点击数:0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2019建设项目-机关及驻外所队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2019建设项目-机关及驻外所队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资金来源:县自筹资金

四、预算金额:226万元

五、招标内容:人脸识别门禁、车辆识别门禁、快速升降门、彩板房、访客一体机、过包机、防撞栏等设备各12套采购及安装(交钥匙工程,详细数量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此次招标内容),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4日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至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哈密市伊州区京龙大厦7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继斌

联系电话:17699028138

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俊杰

联系电话:1739770000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此次招标内容),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6日 10:28 至 2019年03月04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京龙大厦7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哈密市伊州区京龙大厦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