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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4 15:35:30    点击数:0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

项目编号:PYZC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

项目联系电话:0354-5625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平遥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张小强0354-5631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敏0354-5625510

代理机构地址: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共1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平遥县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考核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

具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注:(1)系统建成后,承诺按照平遥大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和时限要求开发和提供系统接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或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上线调试及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平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付款方式:货物或服务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额的60%;运行1年后,若质量和服务都没有问题,支付中标总额4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未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