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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信息化管理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9 11:08:14    点击数:0

甘肃同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信息化管理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18- 731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卷宗信息化管理设备及附属设施一批,具体参数及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总采购预算:110.00万元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4、供货地点: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信誉良好,注册在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及组织;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咨询电话:0931-2909277/377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年12月20日00:00时—2018年12月26日23:59时 ,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tsggzyjy.gov.cn)免费在线下载。

七、公告期: 五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9日9时20分前,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9日9时2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第二开标厅)。

3、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账户名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行    号: 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注:一个项目一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一个子账号;不同项目不同标段不同投标单位获得的子账号均不一样;同一投标单位,不同标段获得的子账号也不一样。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自己所报项目和标段收到短信中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短信中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影响投标的,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场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 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

(2)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滨河东路

联系人:苏智勇     

联系电话:1891920636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合作路中路2号

联系人:王芷华    

联系电话:0938-8613967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