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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二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7 09:51:44    点击数:0

  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二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二期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JLQH2018101-B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周飞

项目联系电话:139044981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


地址:长白县长白镇鸭绿江大街98号

联系方式:于周飞    139044981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 0431-819024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机房、会议室建设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具有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宽城区长盛街和馨园3栋2单元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红色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除外。到长春市宽城区长盛街和馨园3栋2单元3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白大街51号政府大楼1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二期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批准书(CBZC2018-107)批准执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二期建设工程。

2.2采购内容:机房、会议室建设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验收合格标准。

2.4交货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采购预算金额:61.6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  月  8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白大街51号政府大楼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

地    址:长白县长白镇鸭绿江大街98号

联 系 人:于周飞    139044981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联 系 人:李经理 0431-81902466   13086823688

徐洪鹤  0431-84433515

监督机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2018年12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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