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监控点光纤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监控点光纤租赁
项目编号:JLDNZB-2018-0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喜云
项目联系电话:0435-3287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江畅路
联系方式:王波18043501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包喜云0435-3287001
代理机构地址: 通化市康明路23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东昌区平安城市规划,需要针对447个监控点进行线路租用,通过监控线路(带宽不小10M)及汇聚(带宽不小10M,赠送)、主干线(带宽不小100M,赠送)等,将监控视频回传到公安局监控平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或其唯一分支机构(唯一系指该运营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仅限一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4 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三个月内企业无需提供);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5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9 投标人须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0 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二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监控点光纤租赁已由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编号G2018040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监控点光纤租赁;
2.2 项目实施地点为:东昌区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接入节点;
2.3 招标范围:根据东昌区平安城市规划,需要针对447个监控点进行线路租用,通过监控线路(带宽不小10M)及汇聚(带宽不小10M,赠送)、主干线(带宽不小100M,赠送)等,将监控视频回传到公安局监控平台;
2.4 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5日历日内完成线路开通,服务期限:3年;
2.5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预算金额:2,710,000.00元;
2.7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8 服务质量标准:应满足或高于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保证招标人在服务期内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或其唯一分支机构(唯一系指该运营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仅限一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
3.4 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三个月内企业无需提供);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9 投标人须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10 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3日13:00时,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二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