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代建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共商共治共享社区微治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共商共治共享社区微治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CYCG_18_17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10-85759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柴家湾12号
联系方式:王鹏举 010-532035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时代建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10-8575902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东舍CBD 9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用途:拟建设“共商共治共享社区微治理”信息化服务体系,利用微信用户广泛、普及率高的特点,通过微信群建设问民需、汇民智、解民忧、聚民心,打通与人民群众的“最后100米”,做好新北京城市服务建设,走好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1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各项内容建设并完成验收。
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有类似信息化服务项目业绩;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记录其中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集团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30 至 2018年12月1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时代建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东舍CBD 901)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东舍CBD 9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及以下资料的原件(现场核验)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执照》注: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在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类似信息化服务项目业绩;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逐季度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季度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本单位相关记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任意日期均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政策: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