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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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公安局詹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6 09:53:29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公安局詹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7]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湘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公安局詹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公安局詹桥派出所

2.3  规模:该项目位于临湘市詹桥镇詹桥居委会冯家组,项目建筑面积为1317.2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917.91立方米,附属用房面积为399.35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97.38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  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临湘市詹桥镇詹桥居委会冯家组,项目建筑面积为1317.2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917.91立方米,附属用房面积为399.35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97.3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在岳阳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子公司。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员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办理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如经现场监督人员查验发现假证、克隆证等情况,将作以下处理:①没收该企业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②报省厅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③限制该企业一定期限内在岳招投标活动;

3.6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15日上午12:00时前,以岳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7年09月21日至 2017年0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时至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上述人员近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临湘市长安街道永昌西路170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6.3 本项目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下午15:00,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未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373528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10.2为防止投标单位一证多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将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共3人)的证件原件交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留存,未中标的证件将于开标后当日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公安局

地    址:临湘市长安西路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11501118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长安街道永昌西路170号                 

联 系 人:李俏       电    话:0730-382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