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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风景区曾家庄路道路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5 08:33:49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南湖风景区曾家庄路道路绿化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4]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市南湖风景区曾家庄路道路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市南湖风景区曾家庄路道路绿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湖风景区曾家庄路段

2.3 规模:该项目为南湖风景区曾家庄路道路绿化工程,其内容主要包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曾家庄路、桔林路、虎形山路、枫树山路两侧绿化带和小游园的苗木栽植、地面铺装、给排水等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清单中所含内容。曾家庄路北起芷兰路,南至枫树山路,全长约1722米,其中芷兰路至虎形山路段长407米,宽15米;虎形山路至桔林路段长412米,宽15米;桔林路至赶山路长303米,宽15米;赶山路至枫树山路段长600米,宽25米;枫树山路(湖滨大道至曾家庄路)长253米,宽25米;虎形山路(湖滨大道至曾家庄路)和桔林路(湖滨大道至曾家庄路)均长255米,宽15。绿化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最终以市财评办评审结果为准)。

2.4 工期要求:9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南湖风景区曾家庄路道路绿化工程,其内容主要包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曾家庄路、桔林路、虎形山路、枫树山路两侧绿化带和小游园的苗木栽植、地面铺装、给排水等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清单中所含内容。

2.8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在岳阳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子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联合体由市外企业与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或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持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联合体双方成员合理安排。各关键岗位人员须无在建工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2017年3月1日—2017年8月31日)证明及查询网址;

3.6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暂行办法》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5.2 交纳时间:2017年10月16日12:00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8882193)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网、岳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0-8216835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市南湖风景区曾家庄路道路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315号

联 系 人:喻武超

电    话: 15873001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建设局北院新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付 锦

电    话:0730-8234687

传    真:0730-8234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