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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改革试点项目第三十五标段至第三十九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5 16:35:55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乡市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改革试点项目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湘乡发改农[2018]7号、湘乡发改农[2018]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湘乡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乡市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改革试点项目;

    2.2招标编号:NO2018-030;

    2.3建设地点:湘乡市泉塘镇湖山村、上湖村、花西村、繁育村、良沙河村;山枣镇山枣村;毛田镇增加村;育塅乡轧桥村。

    2.4项目投资额:约2710万

    2.5招标范围: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工程和其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90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10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号

    项目位置

    招标控制价(万元)

    1

    第三十五标段

    泉塘镇湖山村

    311.42

    2

    第三十六标段

    泉塘镇湖山村

    402.35

    3

    第三十七标段

    泉塘镇湖山村

    327.97

    4

    第三十八标段

    泉塘镇上湖村

    295.18

    5

    第三十九标段

    泉塘镇上湖村

    242.06

    6

    第四十标段

    泉塘镇花西村

    225.68

    7

    第四十一标段

    泉塘镇花西村

    191.48

    8

    第四十二标段

    泉塘镇良沙河村

    223.55

    9

    第四十三标段

    泉塘镇繁育村、山枣镇山枣村等

    262.52

    10

    第四十四标段

    育塅乡轧桥村、毛田镇增加村等

    228.8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二年(2016年8月-2018年8月)要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局系统、国土局系统、农业局系统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类似业绩的有效期(2016年8月-2018年8月)按合同的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来计算)。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湘乡市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改革试点项目第三十五标段至第四十四标段”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3.6  实行建造师押证制度,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将建造师证上交招标代理机构,再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湘乡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押证至项目验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10月 25 日~2018年10月 31 17 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第三十五标段至第三十九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 11 14 9 00分;

    第四十标段至第四十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 11 15 9 00分;

    开标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乡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湘乡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湘乡市桑梅路9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873201158 

    招标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工贸新区转盘处)

    联 系 人: 舒先生                                

    电    话: 0731-56792082  1397520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