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屋顶排风降噪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屋顶排风降噪施工工程,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采购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屋顶排风降噪施工工程。
2.2招标范围: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屋顶排风降噪施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
2.4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0日开工,2018年12月20日竣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 24 日至2018年10月 3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上传下列资料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页,证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信用中国公示系统公示页,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由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上述相关报名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严格按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和装订,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i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1-13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i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已上传文件未经投标人解密无法读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iec.com/)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采购部
地 址:东风大街8899号
联 系 人:王志强
电 话:0431-820226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513室。
邮政编码:130011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86862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
账 号:157201042317
9.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iec.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1.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招投标系统客服负责回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客服电话:400-6164365。
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