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项目(城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基【2018】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JG2018-6459
1、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建设规模:该项目对花都区四街各类公厕进行新建及改造,其中城区环卫公厕及旅游公厕15座,建筑总面积约1529平方米,其中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4米,最大建筑高度约 4.5米。建设内容包括厕所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建装饰、智能化、给排水、电气照明、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200万元。
3、计划工期:
(1)勘察工期: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3)施工工期:90日。
包含勘察阶段(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质钻探、既有公厕测绘等勘察工作时间)、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4、招标范围:本次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招标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的“花都区2018年城区“厕所革命”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达标等服务,包含完成新建和升级改造花都区城区环卫公厕及公园公厕15座(具体位置及规模见下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质量保修等,并包含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的,不在此列)。
| 具体位置 | 建筑面积(3217;) | 建设类型 |
1 | 梅园北街口 | 115.6 | 改建 |
2 | 如意街大桥医院置入50米 | 126 | 改建 |
3 | 花城南路12号 | 64 | 改建 |
4 | 新民路5号 | 45 | 改建 |
5 | 清泉巷9号 | 85 | 改建 |
6 | 新中路37号 | 108 | 改建 |
7 | 建设南路转入建城巷口 | 77.4 | 改建 |
8 | 培英街3号 | 124 | 改建 |
9 | 天贵路78号 | 180 | 改扩建 |
10 | 花都广场内 | 64 | 改建 |
11 | 茶园花园 | 100 | 改建 |
12 | 花都广场地铁站旁 | 80 | 新建 |
13 | 马鞍山公园 | 120 | 新建 |
14 | 花都湿地公园 | 120 | 新建 |
15 | 花果山公园 | 120 | 新建 |
4.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4.2设计部分
4.2.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4.2.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4.3施工部分
(1)施工内容包括:该项目对花都区四街各类公厕进行新建及改造,其中城区环卫公厕及旅游公厕15座,建筑总面积约1529平方米,其中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 18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4米,最大建筑高度约 4.5米。建设内容包括厕所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建装饰、智能化、给排水、电气照明、园林绿化等工程。
(2)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各阶段的报建、报批、检验、审查、备案、相关部门结算等工作;
(3)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4)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5)负责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恢复;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4.4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5、招标控制价为:1102.8万元(其中:勘察费控制价为15.55万元;设计控制价为38.86万元(含基本设计费35.33万元,预算编制费3.54万元);施工费控制价为1048.39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3施工类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业绩:曾担任过金额5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②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③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不提供的不评审。当提交的上传件打印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当网上信息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中的人员。)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注: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交纳后不予退回。
3.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五. 公告发布、办理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 10 月 19 日 0 时 0 分至2018年 11 月8 日 10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资审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8 日 10 时 30 分;
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8年 11 月8 日 10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11月 8 日 11 时 30 分,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
项目负责人签到方式为电子签到,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签到。
4、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备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20天。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 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2、若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3、前期服务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5000元;
评审排序第3名3000元;
评审排序第4至6名1000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5、投标时是否需要递交设计模型:否。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花都区新华街秀全路47号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8楼
邮 编: 510800 邮 编: 511431
联 系 人: 高小姐 联 系 人: 梁小姐
电 话: 020-89681224 电 话: 020-36996068
传 真: 传 真: 020-3770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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