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176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港街道项目区(修建机耕路部分)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农林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区小港街道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增加修建机耕路18155米。
项目总投资:约260.34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250.0432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已入围2017—2019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它项目同时兼职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08:30至2018年10月23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5.0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1月05日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1月05日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07日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8.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和施工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拟派项目组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8.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和施工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拟派项目组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8.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否则不得参加投标;外地进甬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已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专职投标委托人,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8.5信誉要求: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北仑区或宁波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本工程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企业当期信用评价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
(5)通过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栏目对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积分查询,经查询投标人本年度积分未达到12分的。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8.6未在规定时间从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
8.7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8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矸街道高车头路70号四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胡益军
电话:13252422523
传真:86838862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788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郑剑勇
电话:1310552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