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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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公司油品清洁化项目40万吨/年清洁汽油组分装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8 16:18:13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上海石化公司油品清洁化项目40万吨/年清洁汽油组分装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化股份炼【201818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石化公司油品清洁化项目40万吨/年清洁汽油组分装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上海石化界区内  

2.3建设规模:  新建年产40万吨/年清洁汽油组分装置、3.5万吨/年待生酸处理装置以及与装置配套的界区外系统

2.4建设投资:   79464万元    

2.5计划工期: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具体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完成全部监理及服务工作止(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本标段估算金额586万元

2.8其他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本项目争取创优质工程,投标人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由于该项目系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化工装置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易燃、易爆、高压等特点及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因素。故投标人需充分关注项目潜在的安全环保及降效风险,熟悉石油化工行业管控要求并能严格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近五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适应的类似的石油化工项目监理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近五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近五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且具有五年以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实践经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3)安全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2人。至少1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并具有五年以上石油化工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4)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需具备国家或地方认可的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专业、人数需满足本项目的动态需要。

本项目基本人员配置不少于10人,施工高峰期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并且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 2018  9  29  08  00 分至 2018  10  10  17  00 分。(不包含10月1日-7日)

(2)文件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7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j本招标公告;

k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l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m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n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8  10 30 09  00 分。

6.4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8  10  30  09  00 分。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9号   

邮编:   200540  

联系人:   张良  

电话:    (021)57941941 转 24029 

传真:    (021) 57933074  

电子邮箱:   zhangl.sh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7室  

邮编:  200540 

联系人:  廖彩玲  ;  

电话:   021-57958887;13788913865   

传真:   021-57958887      

电子邮箱:   liaocl.sh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盖CA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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