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第一标段),已由长发改审[2017]252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现需对本项目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第一标段)
2、建设地点:长沙市 (天心区、开福区)
3、项目概况: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位于长沙市主城区,隶属于天心区和开福区。项目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工程、中山路消防取水设施工程、穿堤管涵工程(含6处改造、1处新建)、风光带修复提质工程、景观亮化工程等,具体专业内容包括水利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工程、管线迁改及绿化移植工程、景观及亮化工程等。
本检测项目招标范围为第一阶段工程所对应的检测工作内容。
4、招标项目估算:本检测项目预估造价为362.15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经结算审定的金额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其中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对应施工第一阶段内容)
7、招标范围:
本检测项目招标范围为第一阶段工程所对应的检测工作内容。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使用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试验检测、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机电及金属结构工程检测以及景观工程检测等,具体包括:1)实体检测:包括堤防工程、高排机排等建筑工程、机电及金结工程、景观工程、仓库及部分临建工程的实体检测等;
2)中间产品:堤防、高排、机排等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测等;
3)其他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检测工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10、质量要求: 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岩土类甲级、混凝土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监管服务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质量检测单位,未按要求在上述网络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有关信息与信用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不予认定;
4、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承担过1个(含)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的项目,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到(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打印件,时间以建设单位在合同上签署的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同时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连续6个月(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4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同时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需提供连续6个月(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业绩及质量检测员信息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10月1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9日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三(2)、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0月2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88667098。
九、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长沙市工务局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富华路29号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0731-88666835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室
邮政编码: 410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731-85328332
传 真: 0731-8532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