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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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供电局客户经理网格化管理终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6 14:44:56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供电局客户经理网格化管理终端服务项目己获批准,项目实施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项目资金为省公司调拨资金来源己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信息

2.1项目名称:湛江供电局客户经理网格化管理终端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 0006200000044110

2.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省公司调拨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湛江供电局客户经理网格化管理终端服务项目,预计采购金额48万元,划分为一个标段。为建立面向市场竞争环境和互联网模式的新型营销服务体系,固化已有客户、吸引新客户,湛江供电局全面推进客户经理网格化服务团队建设,租赁网格化管服联系统服务,项目建设包括网格化管服联平台、服务终端和终端通信服务。

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计划工期

最高投标限价(元/套)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湛江供电局客户经理网格化管理终端服务项目

48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0日

3500

100

0

至少包含:

1、服务终端1台

2、SIM卡1张,语音通话不低于300分钟/月/张、全国通用流量不低于15G/月/张;使用期限2年。

3、提高管理服务平台服务:具备电子围栏、多级架构、实时视频、终端定位等管理功能;

4、在合同期内提供平台维保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备通信相关的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经营范围。

3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投标。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分公司投标的,可提供上级总公司的财务报告)

9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投标人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上级公司(具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上级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016 17  00  00 秒至 2018 102317 00  00  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①标书费采用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②标书费收取联系:

收取确认联系人:陈工020-8512017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③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开通并投入使用,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所留存的“项目联系人 email”,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邮箱是否填写准确。如投标人确需开具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请按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填写开票信息,并将申请表于订单上传当日发至我司以下邮箱:3111699375@qq.com,若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平云广场5楼服务大厅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5.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5.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6、投标文件递交

6.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 101617 00  00 秒,截止时间为: 2018 1109900 00 秒。投标地点: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6.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标识等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8、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0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24000

邮编:510630

联系人:林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9-2528523

电话:0759-2223898

9. 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21 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020-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10、监督和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1、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 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