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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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无损检测_二标段 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1 16:43:50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洛阳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洛阳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8]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洛阳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无损检测_二标段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无损检测。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洛阳分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洛阳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系统配套工程。


2.4建设投资:75000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700万元。


2.5计划工期:360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洛阳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系统配套工程的第三方无损检测及相关服务。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 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A级),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等工作;


    ②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③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和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专业检测人员(应涵盖RT、UT、PT、MT、TOFD专业)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专业Ⅰ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专业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其它:


    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每套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购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大庆路洛阳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部312室(石化宾馆后院)。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汇款凭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开户银行的联行号及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1日 8:30至2018年10月16日 11:00。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11:00。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 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中石化洛阳分公司会议中心开标室(石化宾馆后院)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大庆路中石化洛阳分公司会议中心开标室(石化宾馆后院)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大庆路1号;


邮编:471012;


联系人:高屹;


电话:0379-66991935;


传真:0379-66991935;


电子邮箱:gaoy.ly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018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