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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十八罗汉山第一期改造工程等项目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9 08:54:00    点击数:0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十八罗汉山第一期改造工程等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十八罗汉山第一期改造工程等项目代建服务实行代建制,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代建)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4995122

二、招标代理: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59143556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十八罗汉山第一期改造工程等项目代建服务

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3、工程概况及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115万元,其中:

1)十八罗汉山第一期改造工程:工程建设范围约32000m2,主要包括十八罗汉山的山门入口、(山门入口至罗汉塔)登山步道、罗汉石景区、桃花岛景区和仙庙入口及其相关的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建设;总投资5675万元。

2)金山大道(环城东路至江滘段)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下水道清疏,雨水井更新,破碎板块修复,交叉口改造,车行道铺设沥青面层,拆除人行道面砖重新铺设,绿化带景观改造,交通标识工程,管线整治。工程量:道路改造为7064平方米,人行道面砖约4879平方米,新建排水管0.45公里,清疏下水道约0.4公里;总投资810万元。

3)环城北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环城北路改造,下水道清疏,雨水井更新,破碎板块修复,交叉口改造,车行道铺设沥青面层,拆除人行道面砖重新铺设,绿化带景观改造,交通标识工程,管线整治。工程量:道路改造约7553平方米,人行道面砖约4200平方米,清疏下水道约1公里;总投资690万元。

4)北流挡土墙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北流涌255米河堤进行改造,对河涌内淤泥进行清淤整治,达到美化沿岸景观,改善村居环境的目的;总投资400万元。

5)北流路四巷支路(屠宰场左侧)改造工程:北流路四巷支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标准段路基宽度10米,设计时速20km/h;总投资60万元。

6)上村公园周边设施改造工程:对上公园107m护坡进行升级改造,公园两处护坡坡脚新建挡土墙;总投资60万元。

7)环城北路排水泵站建造工程:新建雨水排水泵一座,改善排水不畅问题,提高管道排水能力;总投资70万元。

82017年农村路灯安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大岗镇14条村加装路灯,分别为:增沙村、放马村、上村村、鸭利村、岭东村、二湾社区、东流村、龙古村、中埠村、东隆村、南顺一村、南顺二村、高沙村、庙青村、计划新增934套LED路灯;总投资350万元。

4、项目估算投资:8115万元。

    5、本项目估算总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136.9万元,其中:

1)十八罗汉山第一期改造工程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88.1万元

2)金山大道(环城东路至江滘段)改造工程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16.2万元

3)环城北路改造工程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13.8万元

4)北流挡土墙改造工程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8万元

5北流路四巷支路(屠宰场左侧)改造工程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1.2万元

6)上村公园周边设施改造工程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1.2万元

7)环城北路排水泵站建造工程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1.4万元

82017年农村路灯安装工程代建(建设管理)服务费:7万元

发包内容为实施以上八个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以上八个项目的各总投资金额。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工程概算为计费基数,按财政部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文)计取,按各项目单独计算并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工期要求:项目管理期限从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书面通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及保修期结束止,我方保证如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四、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期方案策划、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以及包括以下几点:

1、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

2、负责项目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签证变更、结算、决算等有关的造价审核及控制工作。

3、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

4、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书,协助编制财务结(决)算报告;配合审计,向招标人和城建档案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5、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6负责工程保修期管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8  10  09 0000分至2018 10  13  日23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历天。

六、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810  09 日至2018 10  15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工作日。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3. 投标担保、招标文件费用:

(1)投标担保: 2 万元。

(2)每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一项或多项资质。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代建(项目管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方式确认: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效建筑市场确认。

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2018年8月前6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5、投标人按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报名前,投标单位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和(穗发改[2017]4号--关于印发因两次招标失败申请调整招标方式项目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执行。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34995122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十二、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